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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婚姻 丧葬
(一)婚姻
旧时,维吾尔族男女婚姻由父母作主,媒人说合,双方父母共议订婚、结婚事宜,然后举行结婚仪式。
新中国成立后,随着《婚姻法》的实施,包办婚姻已减少,自由恋爱比较普遍,一般经过恋爱、订婚、举行婚礼3道程序。婚礼一般分2天进行,第一天在女家举行出嫁仪式,第二天在男家举行“揭面纱”仪式,男女双方各自在家设宴招待来客,还要请阿訇念“尼卡”(证婚词)作“都瓦”(祈祷)。同时,男女两家都要举行麦西来甫,以集体歌舞的形式,祝贺新婚。
(二)丧葬
按伊斯兰教规实行土葬、薄葬,死者停尸一般不超过两天。尸体用白布遮盖,由“买曾”、“伊麻木”(宗教职业人员)为死者净身,用白布包裹,男3层,女5层,由“布吾”实施。在阿訇行站礼祈祷后,将尸体抬往墓地入葬。墓穴深、长约2米,宽1米左右;墓壁西开侧洞,置尸体于洞内,头北、脚南、面朝西,用土块封洞口,然后用土填墓穴.冢成鱼脊形。入葬时阿訇诵经,亲属不许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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